根据《无人航空器飞行许可・批准审查要领(类别Ⅱ飞行)》的规定,自令和7年(2025年)10月1日起,凡新申请飞行许可・批准的情况中,若使用的无人航空器总重量达到或超过25公斤,必须加入可在发生第三者受伤或交通障碍等意外情况下提供充分赔偿的第三者责任保险

○ 注意事项
・在申请飞行许可・批准时,必须填写第三者责任保险的相关信息,请务必注意。
・在进行飞行时,请务必确认所加入保险的保障内容与有效期限是否符合要求。

○ 关于制度修订
自2025年10月1日起,飞行总重量25公斤以上的无人航空器时,必须加入第三者责任保险。

○ 关于审查要领
请参阅《无人航空器飞行许可・批准审查要领(类别Ⅱ飞行)》